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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方快訊

    [徵才]秘書室職務代理1名 友善列印 fb
    日期:113-01-17    資料來源:人事室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熟稔公文文書經驗尤佳

    三、具備文書處理(含word、excel等電腦操作

    四、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認真負責,能配合臨時館務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一、主辦教育部通報聯絡窗口與首長及跨部會等會議資料彙整及重要事件管理(如:疫情…)。

    二、主辦本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計畫。

    三、主辦本館重要計畫及執行率之追蹤、管控及彙整等。

    四、主辦本館重要會議(館務、主管、室務)之記錄及進度追蹤。

    五、辦理本館行政規則彙整及送印等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報名方式: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項下載填寫,並貼2吋照片。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 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五、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僱用期間:

    1.本職務係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提供職務宿舍申請。

        七、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

       八、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有效。

    九、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113年3月1日以後到職,實際日期機關通知為準。

    十、聯絡人:工作項目與業務內容 請洽秘書室王先生(電話:08-8825001#5549)

    十一、應徵資料請寄本館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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