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湖泊水域生態環境

      從湖泊的定義當中可知,湖泊是指「有一定深度的靜止水體,且某一部份是陽光無法穿透照射到的。」湖泊具有一定的蓄水量,並且不與海洋有直接連結,因此當我們提到湖泊,它必定存在欲陸地區域上。廣義的來看,雖然人造塘埤、水庫也都屬於湖泊的一種,但它們是由人為方式所建造而成,故不屬於「天然」湖泊。    

      湖泊屬於一種生態交會帶,也就是水域與陸域的交會處之一。通常我們可以同時看到水生生物、陸生生物、與兩棲生物出現在湖泊區域,這也造成了湖泊地區擁有多樣性生物的現象。但也因為這種擁有水、陸的生態特性,能夠影響湖泊生態系統的因子也特別多。一般來說這些因子包括有:1. 湖泊內的水與周遭空氣的組成;2. 湖泊底部與周遭的土壤;3. 日照強度與湖水的透光程度;4. 水溫與氣溫。   

      由於湖泊通常具有一定的深度,這些因子的變動也會隨著湖泊不同的深度而有所改變。隨著深度的不同可以發現,以湖泊最深處為中心點往較淺區域出發,會出現環狀或帶狀相似的生態環境。每一種還狀或帶狀的生態環境都有不同的生物適合居住其中,於是我們可以發現同一個湖泊中,會有不同種類的群聚生物聚集在一起。